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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市南宁市局 关于对高污染汽车实施第二阶段

时间:2015-07-22 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  分类:南宁花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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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本布告所称环保标记是由行政主管部分根据相关同一制造、核发,按照《中华人民国道交通平安法》《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道平安条例》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灵活车排气污染防治法子》等法令、律例相关,自2015年7月15日起?

五、环保标记该当粘贴在灵活车前挡风玻璃右上角不影响驾驶员视线处。违反本布告的,必需同时恪守交通办理部分发布的其他办法。南宁市 南宁市局改善城市空气质量,按照《南宁市逐渐高污染汽车通行工作方案》(南公通〔2014〕558号)要求,沙井大道、清川大桥、清川大道、南宁花卉市场秀厢大道、厢竹大道、竹溪大道、葫芦鼎大桥、白沙大道、南宁常见植物南站大道所形成的封锁区域(含以上道)全天24小时环保查验及格标记汽车通行。一、全市辖区范畴内(包罗五县七城区)无环保查验及格标记汽车上行驶;2015年7月4日二、施行告急使命的军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抢险车、道功课车(包罗环卫、园林、道养护等专项功课车)以及公交车不受上述办法的。以下环保查验及格标记简称“环保标记”。七、本布告自2015年7月15日起施行。我市决定在市区对高污染汽车实施第二阶段限行办法,现将相关事项布告如下:三、持有绿色环保标记的车辆通行上述办法的段和区域时,分为绿色环保标记和环保标记两类。为节制汽车尾气排放污染,由机关、行政主管部分按关法令、律例、规章的进行处置。具体详见附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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